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文件规定,现将山东华电潍坊高密胶河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山东华电潍坊高密胶河6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工程; 建设单位:华电(高密)新能源有限公司; 建设内容:新建主变:1×63MVA,线路:新建110kV输电线路路径长度13.12km,其中单回电缆线路0.42km,35kV/110kV双回架空混压线路长度0.76km,35kV/35kV/110kV三回混压架空线路长度2.97km,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8.97km。 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:2025年5月27日—2025年6月25日(20个工作日); 联系人:王治伟;联系电话:13506346543;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 附件: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.pdf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