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(一期)配套动力中心(二期)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|
| 2025-09-26 |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(一期)配套动力中心(二期)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(一期)配套动力中心(二期)工程 项目地点:山东省龙口市西部裕龙岛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: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:裕龙热力公司主要建设煤储中心、7台670t/h燃煤锅炉(6用1备)+5台6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14万m3/d海水淡化设施。实际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分期,一期建设煤储中心(3座煤场)、4台670t/h燃煤锅炉(1#2#5#6#)、3台6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(1#2#3#)及14万m3/d海水淡化设施,已于2025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;二期建设2台670t/h燃煤锅炉(3#4#)、2台6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(4#5#)及其公辅配套、环保治理设施等工程,本次验收项目针对二期工程进行。 公示时间:2025.9.26-2025.10.30 联系人:徐经理 联系电话:15315237335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 附件: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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